後座乘客繫安全帶 明年5月上路
明年5月起,九人座以下小客車行駛於高、快速公路,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,未依規定者將處駕駛人3,000元以上、6,000元以下罰鍰。
受到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車禍影響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1條修正草案,希望於今年底完成三讀並經總統公布,再加上三個月宣導期,明年5月可正式施行。
交通部表示,根據國內外相關事故研究分析顯示,人手所能支撐身體的衝撞速度為每小時7.8公里,亦即當汽車以時速90公里的速度衝撞時,人即使全力支撐,身體也會用時速80公里的速度向前衝擊。
交通事故意外中人體彈離車外死亡機率,為卡於車內死亡的25倍,如果繫上安全帶保護,除能使乘客繫於座位,也可將衝力分散廣及於身體各堅實部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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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pr 01 Wed 2009 01:28
後座乘客繫安全帶 明年5月上路)
- Feb 28 Sat 2009 23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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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Feb 21 Sat 2009 17:58
紅燈真能右轉? 全台1200路口開放
駕駛人都知道,紅燈亮時不能右轉,否則就會吃上罰單,但原來全台已經有1200個路口特別開放了;記者觀察台北縣永和成功路得和路交叉口,就有這樣一個紅燈右轉的標示,縣政府表示,考量當地車流量大,外加路寬不足以加設右轉車道,才會設置准許紅燈右轉的標示牌;儘管如此,許多用路人還是不敢貿然行動,寧願等到綠燈時才右轉。
沒騙你,紅燈真的可以右轉;站在台北縣永和的成功路得和路口,抬頭看,紅底白字的交通標誌就寫著「本路口允許紅燈右轉」,千真萬確,沒看玩笑,但駕駛人可是有看,沒有懂。 民眾:「紅燈右轉?哪邊?」記者:「那邊有一個標誌。」民眾:「我不知道耶。」記者:「都沒有看過那個標誌?」民眾:「我沒有看到啊。」
民眾:「不可以(紅燈右轉)。」記者:「有掛本路口允許紅燈右轉標誌?」民眾:「沒有注意到,但是我一看,紅綠燈少一個右轉燈,我不敢右轉。」
就是因為衝突著紅燈右轉吃罰錢的觀念,用路人寧可等著紅燈秒數一秒一秒跑,綠燈再右轉比較保險,外加允許紅燈右轉的標示隱身在路樹後面,搞不清狀況的用路人,乾脆等上幾十秒,也不願意以身試法換罰單。 北縣交工科長朱建全:「開放紅燈右轉的要件,就是要有右轉燈號,當地路寬又不夠(加設車道),所以這個個案就是採取加掛本路口允許紅燈右轉的標誌。」
實在是因為考量車流量、路寬等因素,才會特別開放紅燈右轉,全台2萬7千多個號誌路口,已經有1200處能夠紅燈右轉,基於安全考量,未來是否全面開放,官員態度很保留。
- Feb 20 Fri 2009 17:08
駕照新變革 路考定生死
〔記者曾鴻儒/台北報導〕汽、機車考照型態將有變化!最快半年後,筆試題庫將比目前增加四成題目;另外,公路總局也積極規劃汽車考照改為「道路實測」考照,屆時,S型路段、倒車入庫的傳統項目就成為歷史。
上路應變力 實測最準
不少民眾即使考取汽車駕照,卻因為道路狀況複雜不敢上路;公路總局規劃汽車考照改為道路實測考照即是為了突破此一僵局,公路總局官員昨日強調,道路考照是國際趨勢,只要路段選擇等配套問題解決,就會儘快實施。
公路總局組長施金樑指出,筆試題庫已完成修正,未來將增加至一千三百餘題,等交通部核定、公總完成相關作業,約半年後會採用新題庫;道路考照則面臨路段選擇、安全考量、保險、計分標準等問題,需要謹慎評估,尚無時間表。
城鄉路況不同 公平引質疑
- Feb 04 Wed 2009 09:38
斜坡停車--自排車正確煞車法
斜坡停車--自排車正確煞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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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能沒聽過自排車會卡在半山腰動彈不得, 原因可能就是排檔桿打不動---車子停在路邊, 無緣無故被前後車撞到移動,而導致變速箱損壞。原因就是沒拉手剎車,或許以為是危言聳聽,其實沒有切身體會,很難了解其嚴重性,正確做好駐車要領是很重要的。 自排箱的駐車檔(P檔)是利用一爪形駐車鉤與棘輪裝置的咬合駐車鉤裝在
變速箱本體,棘輪多半裝在最終傳動機構.當停車打入P檔時,自排箱並不 是靠引擎剎車,而是將傳動機構鎖住自排車 。 在斜坡時停車,最好先拉手剎車,等車子幾乎不會移動時,再打入P檔,才
不致於傳動軸因為車子本身的重量,使得棘輪與駐車鉤卡死,嚴重的話,排 檔桿將無法移動自排正確停車方法應該是: |
- Jan 16 Fri 2009 09:21
開車上路 遵循路權 利己利人
絕大多數的駕駛人不懂什麼是[路權],甚至沒聽過[路權]這個名詞;這不僅會使交通混亂,如發生車禍或擦撞,對保障自己權益也有影響。下面是兩個實例:
林小姐在沒有任何號誌的十字路口被計程車撞到,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後數日,她收到交通大隊的車禍責任鑑定結果,指出路權在計程車,她的車沒有路權,因此她不敢向計程車司機要求修車費,反而怕對方向她索賠。
李先生從慢車道欲轉入快車道,他車子從快慢車道分隔島出來,車頭才伸進快車道一點點,回頭望見快車道同向有車來,便把車停住,但已被撞及(緊急煞車十八公司後),對方車子的保險公司向李先生索賠,說李先生[沒有路權]應負肇事責任。
警方指出,路權即是[路段行車優先通行權]之簡稱,大致包括:
1、前行車優先通行。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(以下簡稱條例)第四十七條規定,後行車輛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,須先按三次單響喇叭,或變換
燈光一次,經前車表示允讓後,後車才得超越。
2、依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,起步應讓行進中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3、依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,下坡車應讓上坡車先行。
4、依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,靠山壁車應讓靠道路外緣車先行。
5、依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,相交道路可分畫幹道支道時,支到車應讓幹道車先行。
- Dec 29 Mon 2008 22:45
台日相互承認駕照 台灣右走日本左走要小心
外交部上午舉行記者會,正式宣布這項新措施。未來前往日本觀光短期停留的國人,可以先在國內各監理機關,或是到日本後,前往我駐東京、大阪、福岡、橫濱、那霸等地辦事處,以及社團法人「日本自動車聯盟」 ,持身分證與駕照正本,申請駕照日文譯本,就可以在日本開車。基於互惠原則,日本觀光客可也可以向日本自動車聯盟,或是日本交流協會台北及高雄辦事處申請日本駕照中文譯本後,就能在台灣開車。特別必須注意的是,自行翻譯的譯本無效,交通部核發的「國際駕照」也無效。交流協會總務部長伊藤康一表示,日本的駕照相互承認方式有兩種,核發駕照譯本就是其中一種。外交部次長楊子葆則表示,我國核發的國際駕照,日本過去就沒有承認『過去您拿的國際駕照在日本是不能用的,長期都是不能用的,現在依然不可以,因為那跟雙方簽訂的條約有關,現在是依據這個新的規定,我們可以用日譯本,在日本行使道路駕駛的權利。』
不過,由於台灣車輛靠右走,日本靠左走,駕駛習慣大相逕庭,若是不熟悉可能會發生危險,交通部還印製了文宣折頁,提醒國人及日本觀光客注意。
- Dec 25 Thu 2008 10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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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06:00~06:50 10:00~10:50 14:00~14:50 18:10~19:00
課 07:10~08:00 10:50~11:40 15:00~15:50 19:00~19:50
時 08:00~08:50 12:00~13:00 16:00~16:50 19:50~20:40
間 09:00~09:50 13:10~14:00 17:00~17:50 ( 假 日 班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