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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交道前黃網區 臨停罰300元
更新日期:
2009/04/14 04:09
〔記者傅潮標/苗栗報導〕通過平交道除了先要停、看、聽,柵欄放下時也要注意,不能將車停在平交道前的黃色網狀區,否則鐵路警察可能隨時就在身邊出現,開你1張300元罰單。
警取締汽機車違規 已開出20張罰單
鐵路警察局最近函令各地鐵路派出所,加強取締在平交道前黃色網狀區臨時停車的違規行為,苗栗縣境內多達24處平交道,每天不少汽、機車經過,苗栗鐵路派出所已經開出20張罰單。時機歹歹,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。
苗栗鐵路派出所副所長廖建發說,苗栗縣平交道設置在苗栗、銅鑼、後龍、通霄、苑裡等鄉鎮市,總數多達24處。鐵路警察局發現不少汽、機車駕駛人,在等候列車通過時,將車輛停在柵欄前的黃色網狀區,萬一有突發狀況,沒有足夠緩衝地帶,相當危險。
廖建發說,外縣市曾發生汽車停在網狀區被酒駕車輛從後方追撞,衝入軌道,遭列車撞及,造成車內母子枉死慘劇。警方派員在平交道站崗,希望有提醒、嚇阻作用,但有民眾看到警察,仍照停不誤,只好開單。他強調,1張300元的罰單可能救了1條或數條寶貴性命。
廖建發說,萬一車輛在平交道上拋錨或因塞車、遇其它障礙物無法動彈,應謹記一按二推三快跑的保命口訣,即趕快按下平交道旁的紅色緊急按鈕、再將車輛推離或排除障礙物,如果無法做到,當警鈴響起,應迅速離開平交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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